关键时刻,中央定调!深度解析明年中国经济十大重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6日闭幕,2023年中国经济工作主线浮出水面。
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2022年中国经济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当前中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根据会议要求,“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指导方针将继续贯穿2023年。
国是直通车第一时间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有哪些新提法?明年怎么“稳”?
明年中国经济工作有哪些主线和重点?国是直通车采访多位权威专家,解析明年中国经济十大重点工作。
一: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国官方连续第12年将“稳中求进”设定为来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
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
怎么“稳”,与2022年相比,2023年中国经济的“稳”具有哪些不同特点?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分析,2023年,“稳”的外部环境有所改善。全球经济压力重心从“胀”更多偏向“滞”,美联储加息或迎来终点,意味着汇率变化、风险偏好普降和金融市场波动等带来的外部压力有所减弱,中国稳经济外部约束条件有所缓释。
与此同时,明年中国经济“稳”的动力来源更趋内生,内需扩大、消费恢复、社会投资增长的内生驱动力有望增强,将接力出口和基建,推动实体经济自发趋稳。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提醒,2023年,国际需求转弱,中国经济依然有不小下行压力,转型亦到了关键时期,因此需要紧紧围绕“稳中求进”总基调,将逆周期与跨周期政策通盘考虑和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推进各项经济工作。
二: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提出六个“更好统筹”
面对明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把握“稳”与“进”的平衡在当前时点更加重要。
基于这一背景,会议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并提出六个“更好统筹”:要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要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要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要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分析,这一部署从多个维度、多种角度、多对关系入手,把对未来一年经济工作的部署提升扩展到更长工作跨度、更广工作范围、更深工作要求,体现了观大势、顾全局、谋长远的导向。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孝松以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为例称,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疫情影响减弱,受到短期冲击的中国消费一定能够恢复,但恢复后如何满足民众需求是个问题。
王孝松说,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将持续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是逐渐淘汰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品和产能,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而供需两端对接配合,将有助于进一步顺畅中国经济循环,提升发展质量至更高层次。
三:明年中国经济工作将千头万绪,提出“五大任务”
会议指出,明年中国经济工作将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
一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
三是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
四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五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预期是先导指标,信心是前置条件”。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分析,把握好上述五方面工作,有助于提高政策稳定性、可预期性和透明度,稳定市场主体信心和居民部门预期,进而通过增强信心、改善预期,来提振经济、增强经济内生动能、激发全社会活力。
四:支持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内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要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提升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支持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内需。
扩大内需,被列为明年中国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首。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市场研究部副主任张继行认为,扩大国内需求,重中之重就是恢复和扩大消费。
在扩消费的过程中,如何让居民敢消费?张继行认为,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是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未来要特别注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第二就是扩大消费的供给,丰富消费模式,未来应大力支持基于数字技术的消费模式创新。
第三就是加大政策支持,提高促消费政策力度和精准度,近年来多地推出了多种多样的促消费政策,比如说发放消费券等,未来政府可考虑通过加大同平台企业的合作,借助平台积累的海量数据资源,帮助政府结合居民对不同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倾向、消费行为等设计消费券抵扣机制,扩大消费拉动效应。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宏观研究部副主任蔡彤娟认为,当下,要避免脱离收入谈消费。经过三年抗疫,居民收入普遍下降,消费动力严重不足。只有切实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才能有效促进消费。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是中长期问题。短期来看,政府可以通过发放消费券、节能补贴、低收入群体过节费等形式促进双节期间的节日消费,例如通过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的形式促进线上消费。
五: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分析,明年财政政策基调是“加力提效”。相较今年的“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和2021年“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更接近2020年“更加积极有为”的基调,与2019年的“加力提效”一致,意味着财政支出力度将更大,赤字规模和专项债总和仍会保持一定强度,进而财政支出保持一定强度,带动总需求回升。
罗志恒认为,“加力”并“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是当前和明年经济形势的需要,是顺应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目标的顺势而为。有必要通过扩张的财政政策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意味着仍会保持较大规模的赤字和专项债规模。
货币政策方面提出,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分析,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与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货币政策的定调一致,属于新提法。这一提法与近些年货币政策“松紧适度”“合理适度”“灵活适度”的提法有所不同。
货币政策为何会有新提法?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认为,当前国内经济恢复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在这种大环境下,一方面,货币政策必须“有力”,以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从而助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货币政策也必须“精准”,不搞大水漫灌,从而有效避免货币贬值等金融风险。
“精准有力”的货币政策有何内涵?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认为,有四方面特征:一是政策目标更加坚定,不被全球供给冲击的复杂影响所干扰,不被短期不确定性因素所动摇;二是政策工具更加多样,综合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多种工具有序搭配;三是政策传导更加直接,直达实体经济,直达微观群体,直达民众所需;四是预期引导更加高效,提升政策与市场的沟通效能。
六: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中央工作会议上,以较大篇幅谈及房地产相关问题,提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分析认为,会议此次释放明年中国楼市三大信号:
一是防风险、保民生将是2023年房地产政策的核心目标;二是房地产管理的基调转向全面稳定市场、复苏需求;三是重申房住不炒。
其中,“保交楼”仍然是重中之重,也将是明年房地产政策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预计,2023年“保交楼”专项借款及配套资金将继续加快落地,“保交楼”有望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促进预期修复,保障购房者权益。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国是直通车记者表示,此番会议强调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等意味着房地产管理的基调转向全面稳定市场、复苏需求。这是疫情后一揽子纾困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内需、构建内循环的重要一环。近期,热点城市放松购房限制,支持房企融资“三箭齐发”,供需两端开始全面发力,就是有力证据。他认为,明年一季度,地产将开始企稳。
从中长期看,会议强调,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李宇嘉指出,2020年以来,国家强调房地产新模式,这一次突出“平稳过渡”意味着行业转型需要把握好节奏,房地产业告别“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势在必行,但这些是要在长期内实现的,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这体现出房地产调控更加注重系统思维,要统筹好短期与长期、增长与转型的关系。
七:部署明年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会议提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要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要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为何此时部署明年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对国是直通车分析,中国此时部署明年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利用外资一直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今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只有3.2%,明年或将下降到2.7%,欧美经济增速会更加低迷。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需要在全球寻找好的投资机会。而随着经济持续恢复,中国市场将会带给全球投资者更多更好的投资机会。
赵萍认为,明确将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意味着明年中国将进一步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一个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此外,中国已申请加入CPTPP和DPEA,预计新的一年也将加快推进相关进程。
八: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会议提出,明年要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这一部署相当及时。今年以来,中国外贸顶住了疫情、乌克兰危机等重重压力,实现了稳定增长,但四季度外贸增速已经有下行趋势。明年由于世界经济整体低迷,特别是欧美经济复苏缓慢,外需恐怕会继续萎缩,中国外贸将遇到更大压力,国际市场的竞争也将越发激烈。如果不能有效应对这一局面,不加大力度稳外贸,外贸增速很有可能出现“滑坡”。
白明认为,今后稳外贸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第一,要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最近不少省市商务部门负责人带队,组织企业赴海外“抢订单”,就很好地起到了提振信心作用。
第二,要进一步用好用足RCEP。现在RCEP还有很大红利待挖掘,今后各地应进一步做好相关培训,鼓励企业充分运用RCEP规则实现更好发展。
第三,要寻找新的外贸增长点。过去一段时间,中国出口强劲增长一定程度上得益于防疫物资、“宅经济”等拉动,现在这部分红利逐渐消退,未来中国出口需要寻找新的增长点。现在看来,新能源汽车出口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增长点,应当趁热打铁,实现更好发展。
九:支持平台经济大显身手;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
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这体现了中央重视发展平台企业,认可平台企业在经济资源配置、供需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认为发展平台经济是提升经济效率的有效方式。这将优化平台企业的政策环境,提高平台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平台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
盘和林认为,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监管方面,常态化监管将取代重点集中专项监管,未来监管将以明确的政策红线,来规范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发展,让监管有法可依,让数字企业、平台企业了解政策红线,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发展壮大。
会议还提出,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孝松认为,今年以来中国民间投资偏低、社会融资不足等现象均折射出预期转弱压力,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支持企业家有效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王孝松认为,此次会议提出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等措施,即清晰展现出这一方向,将有效稳定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预期。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工业室主任付保宗认为,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政策上可从“三缺”问题着手,助力其攻克难题。随着政府一系列纾困破茧的举措落地实施,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有望持续优化拓展,发展优势和潜能将进一步释放,更多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将迈上更高的竞争平台、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十: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会议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认为,我国通过多年努力消除了绝对贫困,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今年受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面临很大挑战,尤其是大部分脱贫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疫情对脱贫群体的就业和收入都造成了一定影响,此外,在一些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两不愁、三保障”也局部性的出现一些问题。
对于脱贫群体来说,他们生存的基础本来就薄弱,问题也会更加严重,除了就业问题造成工资性收入直接减少,乡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产品销售也出现一些问题,对脱贫群体的经营性收入带来影响。
如何防止大规模返贫?
汪三贵认为,从短期看,应该持续发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的作用,针对今年疫情导致脱贫人群出现的就业问题,通过政府手段采取补救措施,提供公益岗位等,同时进一步扶持扶贫产业发展,助力农产品畅通销路。
从长期来看,随着疫情逐步缓解,市场机会有望逐步恢复,要关注脱贫群体的就业问题,在脱贫群体技能培训、能力提升等方面有更长远的打算,同时发展乡村产业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不要忽略刚脱贫的群体,这才是共同富裕的内涵。
如何更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姜文来分析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首先应该将保供农产品、保障粮食安全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上。同时,围绕这个任务做一些基础性工作,包括基本农田的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等等,农业科技要向普及和高精尖两个方向发展,同时将农业绿色发展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建立高质量的“三农”服务体系,延长农业产业链。此外,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作者:庞无忌 王恩博 赵建华 李晓喻 陈康亮 陈溯 夏宾 刘文文 张文晖 刘亮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等,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和《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这些重要实践和思想理论成果,对新中国国家制度、宪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宪法性文献,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新型国家制度和宪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新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1982年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都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们的继承、完善和发展。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五次宪法修改,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就是宪法。只有紧密结合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才能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条件、制度原理、重大原则和实践内涵。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推动宪法制度实践创新和与时俱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新经验。
一是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也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方式。例如,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既以宪法为立法依据,又将宪法有关所有权、财产权、继承权、平等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婚姻家庭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
二是通过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实施宪法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是我国宪法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是宪法原则、宪法要求、宪法精神的充分彰显,同时也是宪法得到有效实施的生动体现。
三是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四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作出相关决定,2018年进行修订并在修宪时写入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集中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祖国对人民应有的忠诚、担当和庄严承诺,具有重要教育和激励意义。
五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宪法中有一些规定具有直接实施、直接适用的性质。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特赦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依据宪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实施特赦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六是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例如,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对以前未曾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拉票贿选案,保证有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常运行和履职。
七是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八是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例如,201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过程中,对如何理解和把握“英雄烈士”的含义有不同意见,有关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宪法序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的精神提出研究意见,后来取得广泛共识。
九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相关职责中注重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如制定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等决定时,有关方面都进行了合宪性审查,遵循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作出适当处理。
十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例如,2018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有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适时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意见。又如,202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有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了处理意见。上述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十一是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例如,2020年和2021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这些都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也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重要宪制意义的新制度安排,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十二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例如,2019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过程中,开展立法合宪性问题研究,认为宪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含义已发生演进和延伸,并已成为普遍适用的法治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是宪法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又如,202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过程中,开展修法合宪性问题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修正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出,我国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体现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指向性与方向性相统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可以涵盖不同时期实行的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新生育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原则,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更好发挥宪法作用的任务要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总结我国宪法实践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宪法性惯例、宪制性做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党和国家各机关各组织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积极履行宪法职责。坚持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相统一,按照宪法的规定做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不断对法律体系建设提出新需求,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加以完善。”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和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有效实施。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履行宪法使命,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一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二是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采取务实管用方式方法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说明有关情况,提出研究意见,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三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实施、如何适用的,都应当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四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关机关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合宪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五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四)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共同确定、共同实施,是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本质特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巩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沈春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